深经贸信息技术字〔2017〕2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专项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专项资金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区奖励项目资助计划在我委网站(http://www.szjmxxw.gov.cn)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处室: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预算监督处
投诉联系人:张蕊、梁橙宇
投诉联系电话:88127026、88101367
传真:88102042
业务咨询电话:88102069
业务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2067室
邮编:518035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专项资金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区奖励项目资助计划公示表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