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分项资助项目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助范围:
符合《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实施细则》、《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实施细则操作规程》申请条件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申请项目:
(一)大型领军企业落户资助类。
(二)重点产业优质企业落户资助类。
(三)潜力型创业企业落户资助类。
(四)上市企业及“新三板”企业落户资助类。
(五)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资助类。
(六)新落户重大产业项目空间资助类。
(七)商业楼宇招优引强资助类。
(八)产业园区招优引强资助类。
(九)园区建设专业化产业体系资助类。
(十)招商推介活动资助类。
四、申请材料:
具体项目申请资料详见附件。
注:申报材料扫描上传至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相关操作规程已发布,请关注龙华政府在线-通知公告(http://www.szlhxq.gov.cn/)、龙华经服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SZLHeconomy)、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等平台。
(二)申报网址: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http://183.56.159.148:8090。请先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后,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申请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黄工:15860759627)咨询。
(三)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地址为: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大厅)
(四)坚决遏制中介机构代理申报行为,企业应自行申报,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如企业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企业的申报资格,并录入异常企业名录。
(五)事项咨询:
联系人:郑女士,电话:23336049
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2栋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实施细则的通知
2.《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实施细则》操作规程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