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等8家银行业机构: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8〕18号)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深工信规〔2019〕1号)有关规定,经资金池管理机构审核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将2019年首批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项目资助资金计划下达你们:
序号 |
补偿对象 |
补偿金额(万元) |
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 |
490.50 |
2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
156.02 |
3 |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
252.00 |
4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
714.56 |
5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1637.84 |
6 |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
4319.55 |
7 |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
489.06 |
8 |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
512.90 |
合计 |
|
8572.43 |
请上述8家机构凭本通知于4月30日前向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资助资金拨付手续。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赵健,电话:83051682)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