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组织实施的2017-2018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已完成评选。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自行采购办法(修订版)》相关规定,现将项目评定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7-2018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
二、投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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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标的情况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自行采购办法(修订版)》相关规定,经我局自行采购小组评定,2017-2018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中标单位为深圳市龙华区发展研究院。
四、联系方式
项目经办人: 马先生
联系电话: 0755-21041745详细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
五、其他
本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19年8月7日至8月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要求,填写质疑函并递交至本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204办公室。联系电话: 0755-23332785。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