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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资助
关于开展2020年宝安区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非资助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3/18/2020 1:57:00 PM 来源: 浏览:0次

 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我区事业单位加大基础研究力度,提高我区基础研究能力,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20年宝安区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非资助类)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20年宝安区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非资助类)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宝安区医疗卫生领域的事业单位;

  (二)项目内容围绕医疗卫生领域开展科学研究。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在申报系统中填报完毕后生成打印);

  (二)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

  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公章,材料需连续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要求一式三份,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

  三、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18:00。

  申请人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ticapply.sz.gov.cn/)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申请书。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23日。

  委托宝安区政务服务局受理项目申报纸质版材料。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须将相关纸质材料装订成册,至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在纸质材料受理期间也可将申请材料(含原件)寄至收件地址: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收件人: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物料室,联系电话:0755- 27660224。

  受理地点: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

  四、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29998348,何小姐。

  声明: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局领导或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局举报。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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