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财政部网站披露,2013年至2015年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并实施相关补贴政策。补贴细则明确,继续依托城市推广应用新能 源汽车,并对示范城市区域提出要求,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 于5000辆,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未能完成年度推广目标的将予以淘汰。另外,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新能 源汽车生产企业,补助标准逐年下降,2014年、2015年补助标准将在2013年的基础上下降10%、20%,但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 公交车标准维持不变。此外,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对示范城市充电设施建设,进行奖励,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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