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星火计划 火炬计划 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1〕528号)精神,现将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科技计划总体安排部署,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以下简称新产品计划)重点围绕培育和发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继续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的创新产品支持,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加新产品研发投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2012年度新产品计划项目分为战略性创新产品和重点新产品两类。深圳市战略性创新产品推荐数不超过5个,重点新产品按控制数推荐。评审通过的项目将纳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库,择优予以支持。
二、电子数据申报
(一)项目申报表:申请单位登陆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址http://program.most.gov.cn),首先进行企业信息注册,申请单位需要在申报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
有关申报用户注册、系统填报、项目提交等事项请咨询申报中心。
申报中心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010-51292636
传真:010-68522908
邮箱:program@most.cn
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待注册确认后,在线网络填写《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根据申请材料填写说明,在网上认真填写,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打印申报表,经确认无误后网上提交到相应的申报渠道单位。
(二)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要求提交WORD格式电子数据。申报单位可使用申报系统的“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功能,将WORD文件集成到申报系统中。
三、书面材料申报
用A4纸打印在线填写的《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全套书面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七份,按照如下(一)-(三)的顺序装订成册。
(一)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
(三)附件材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2、经审计的企业2010年度财务报表(每页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3、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
4、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5、特殊行业许可证;
6、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认可证明;或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7、权威机构检测(验)报告;
8、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2年内的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
9、用户意见报告(不少于两份)等其他证明材料。
资料请采用胶装方式双面复印并从资料首页开始编写页码(否则不予受理);申请表封面及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及产品不得重复申报。
1、申报单位当年度只允许申报一个新产品计划项目,战略性创新产品和重点新产品两类只能选择其一;
2、已列入新产品计划的同一产品及型号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若申报项目名称相同,而型号不同,则必须提供该型号所采用的新的授权专利及其说明书摘要,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等内容,以证明其比原列入计划项目的产品有重大的改进和创新,方可申报。
3、产品名称及型号填写要简洁、清晰、规范。名称应用中文,尽量不出现英文词组或缩写,不得使用“系列产品”等词语,属系列产品必须注明型号。
4、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各单位积极准备,尽早申报。请各单位于2011年11月18日前将书面材料交至: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科技大厦201室深圳市中衡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中衡信资产评估公司联系人:赵林、陈秋芳、关幼荣
电话:83671415、83671416、83671420
深圳市科工贸信委联系人:朱永锋、于英普
电话:82002264、82002149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公室
电话:010-68511559 68510951
附件:1. 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要求
2. 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要求(附件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