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园区: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3年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3〕231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拟于近期启动2013年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第四批)申报和认定工作。
根据职能分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推进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和太阳能光伏产业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申报和认定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科技厅牵头其它行业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申报和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申报和认定实施方案(暂行)》(见《通知》附件),2013年将重点在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和太阳能光伏产业领域省市共建一批基地。
请符合《通知》要求的园区积极向辖区经济促进局(经济服务局)进行申报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工作将于2013年2月8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专此通知。
附件: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3年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3]231号)
(联系人:左永兰,朱杏芳,联系电话:82107885,82002542)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