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内容
对来我市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的意见》,中共深圳市委,深发〔2011〕9号;
(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科技创新委、深圳市财政委,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
(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财科[2012]168号。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项资助金额500万--8000万元,分类资助:
第一类资助金额5000万--8000万元:研究方向和项目目标属国际重大科技、重大基础理论、重大应用研究问题前沿,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和一流水平,拥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有明显的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第二类资助金额2500万--5000万元:研究方向和项目目标属国内重大科技、重大基础理论、重大应用研究问题前沿,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际同行中处于先进水平,拥有国内顶尖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第三类资助金额500万--2500万元:研究方向和项目目标属国内科技、基础理论、应用研究问题前沿,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有一定的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审批方式: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为扩大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的支持方式和力度,经评审合适的团队项目将被优先推荐享受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起成立的孔雀计划基金的股权投资或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借款支持。
四、审批条件
(一)申请单位是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的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项目应符合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尤其是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等我市重点发展或培育的领域:
生物产业:新型诊疗技术、新药创制技术、制剂技术、医疗仪器、医学传感与监护技术、体外检测与诊断技术
新材料产业: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表面工程材料、高新能平板显示材料、新能源材料
新能源产业:智能微电网控制技术、风电关键零部件技术、新能源汽车能演管理、主动安全等电控核心技术、生物质能发电及关键设备技术
互联网产业:网络数据处理技术、新型光交换技术、软件定义网络技术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新能平板显示驱动芯片、嵌入式CPU、射频芯片、高精度传感器芯片、信息安全芯片等集成电路设计技术,高密度、高可靠性、低成本的芯片封装技术和SOC芯片、高速器件接口等测试技术、移动终端操作系统
先进制造产业:精密制造技术及装备、数字制造技术及装备、电子信息专用装备、3D打印技术
(三)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是指由海外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及有丰富海外工作经历人员组成,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成员组成(核心成员指团队中承担主要创新科研任务的引进成员,不包括用人单位为团队提供的原有配套人员和2011年1月1日以前已在深工作的人员),在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稳定合作2年以上,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学术水平在本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四)团队成员来我市工作时间须在2011年1月1日之后。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团队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五)团队引进后需在深圳连续工作时间5年以上,团队成员中50%以上人员须全职在深工作,其他团队成员在深圳工作时间年均须在6个月以上。
对获得资助的团队,在项目实施产业化过程中引入资本成立公司或增资扩股时,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起设立的孔雀计划基金有权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享有一定比例的投资权利。
五、受理时间:
1、受理时间:2月20日至4月16日
2、咨询电话:0755-82796019、0755-66852010
特此通知!